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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位名称

纪检监察部主办

招聘单位 华西十二公司
职位类别 纪检监察 招聘人数 1人
工作地点 成都 薪酬待遇 薪酬待遇按照华西十二公司相关制度执行
年龄 38岁及以下 性别 不限
政治面貌 中共党员 专业 不限
初始学历 本科 最高学历 不限
职称等级 不限 简历接收时间 2025年11月07日 至 2025年11月21日

职位描述:


一、岗位职责:
1.负责受理关于公司党组织、党员在党性、党风、党纪方面的检举、控告、申诉及建议等问题反映。
2.负责调查公司党组织、党员违反党纪案件,管理所属单位立案查处的党员违纪案件。
3.负责受理党员对党纪处分的申诉。
4.负责组织开展日常监督、专项检查、亏损项目治理等工作。
5.负责整理案件审查调查方面的材料,案件立卷归档。
6.负责对公司各级党组织、党员开展日常党纪教育工作。
7.参与公司纪委重要文件、报告起草,参与公司廉洁从业教育、警示教育、廉洁文化建设和培育工作。
8.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临时工作。

二、基本资格条件
(一)基本资格条件
1.中共正式党员;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品行端正,遵纪守法;具有良好职业道德、强烈事业心和责任感,无违法犯罪和不良行为记录,认同华西集团企业文化和核心价值观。
2.热爱纪检监察工作,具有履行岗位职责所必需的专业知识、从业经验、能力素质和身体条件,熟悉党内政策法规和有关法律法规,自觉遵守保密要求和廉洁从业规定;具有良好的沟通、协调和综合管理能力。
3.各岗位的具体任职条件除满足以上基本条件外,还应满足以下任职要求:
(1)中共正式党员。
(2)出生日期在1987年11月1日及以后,年龄在38周岁及以下。
(3)专业不限,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同等条件下成本管理类、法学类、财务类、审计类等相关专业优先,具备法律、会计、建造师等职业资格证书优先。
(4)集团内部员工报名者,应具备集团所属单位3年及以上工作经历,其中纪检工作经历2年及以上,或者党建、法务、财务、审计、成本管理等相关工作经历3年及以上。
(5)社会公开招聘报名者,应具备累计3年及以上国有企业、政府部门及事业单位工作经验。具备地方纪检监察机关(含派驻机构、巡视巡察机构)2年及以上工作经历;或在公安机关从事侦查工作2年及以上经历;或在检察院从事反贪、反渎、公诉工作2年及以上经历;或在法院从事审判工作2年及以上经历;或在上述机关工作经历累计满2年及以上者优先。
(6)具备案件查办能力优先。
(7)近3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合格)及以上。
(8) 特别优秀者可适当放宽。
(二)限制性条件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能参加本次招聘:
1.曾因违纪违法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2.被依法列为国家信用信息系统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等影响期未满的;
5.按照有关规定,在现单位未满服务年限或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6.曾被集团各单位除名(开除)或未经批准擅自离职者;
7.受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限制的其他情形。

三、注意事项:
1.由于集团招聘网站尚在升级中,无法通过系统报名,凡有意报名且符合任职条件的人员可以通过“华西十二公司”微信公众号或四川华西集团有限公司官网“人才招聘信息-通知通告栏”栏了解岗位招聘详情(在本轮11月7日发布的华西集团各单位纪检工作人员招聘岗位中最多只能选择其中一个岗位报名,可选择是否服从调剂)。报名人员应完整填写《华西十二公司应聘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2),并将《华西十二公司应聘人员报名登记表》电子版及签字版扫描件和身份证、职称证书、职(执)业资格证书、学历(学位)证书及学历查验报告电子版等报名资料统一发送至招聘邮箱:1036147717@qq.com。
2.报名人员应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负责。凡提供不实信息者,一经查实,即无条件取消聘用资格。
3.笔试、面试及后续招聘聘环节的安排将以电话、短信、邮件等形式通知,请应聘者保持通讯畅通;
4.应聘者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参加正式招聘考核的,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
5.简历接收时间截止2025年11月21日17:00,逾期报名无效。

联系方式:

联系人:徐老师
电话:028-83341675
邮箱:1036147717@qq.com